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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

鱼我所欲也 (原文和翻译,字词翻译,思想感情)

鱼我所欲也(翻译文)

“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”?

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

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,鱼我所欲也 (原文和翻译,字词翻译,思想感情)  第1张

“宁穷死不娶生妻”是一种封建观念,字面意思是就算因为穷困潦倒而死,也坚决不娶那些离了婚的女子。这主要是因为在古代封建社会中,女子被视为男子的附属品,而离过婚的女子则被视为不洁之人,被婆家瞧不起。在那个时代,气节被认为比钱财这种身外之物更为重要,所以人们宁愿穷死,也不愿意娶嫁过人的女子。

然而,在现代社会中,人们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离过婚的女子并不会被歧视或排斥,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。因此,这句话的含义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。

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,鱼我所欲也 (原文和翻译,字词翻译,思想感情)  第2张

鱼,我所欲也;熊掌(1),亦我所欲也。

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

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

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
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(2) 也。
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

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

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
一箪食,一豆羹(3)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

尔而与之(4)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(5) 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
万钟(6) 则不辨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(7) 我欤?乡(8) 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

是亦不可以已(9) 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(10)。

《鱼,我所欲也》-注释编辑本段 (1) 熊掌:熊的脚掌,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。

(2) 辟:同“避”。

躲开,避免。

(3) 箪:古代盛食物的竹器。

豆:古代盛羹汤的器具。

羹: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的食物。

(4) 嘑:同“呼”。

尔:语助词。

(5) 蹴:践踏。

尔:语助词。

(6) 万钟:指丰厚的俸禄。

钟:古量器名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
一斛为十斗。

(7)得:同“德”,感激。

(8) 乡:同“向”,向来。

(9) 已:止,罢休。

(10) 本心:即本性。

这里指道德之心,羞恶之心。

《鱼,我所欲也》-译文编辑本段 鱼是我喜欢的,熊掌也是我喜欢的。

(如果)这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,(只好)放弃鱼而选择熊掌。

生命是我热爱的,正义也是我热爱的。

(如果)不允许同时拥有这两者,(只好)牺牲生命以坚持正义。

生命本是我热爱的, (可我)还有比生命更值得我热爱的,所以(我)不肯为了热爱生命就苟且偷生;死亡本是我厌恶的, (可我)还有比死亡更让人厌恶的,所以我不因为厌憎死亡就逃避祸患。

如果人们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那么一切求生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?如果人令人厌憎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,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?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,有的人却不肯采用。

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避免祸患,有的人却不肯去干。

这样看来,有比生命更值得热爱的东西,有比死亡更值得厌憎的东西。

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,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,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始终保持罢了。

一碗米饭,一盅肉汤,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便会饿死。

(可是)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,(就是)过路的(饿汉)都不会接受;踩踏过才给人家,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一顾。

对于优厚的俸禄,有人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。

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?(只是)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?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,今天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;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,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;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,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。

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?———(如果不停止,)这就叫作丧失了他的本性。

本章论述生与死、义与利的关系,指出“义”的价值高于生命;为了坚持正义,必要时应当“舍生取义”。

尽管孟子所谓“义”,指的是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,有其具体的阶级内容,而且他还认为道德是人先天就有的,不免陷入唯心主义,但他坚持理想、维护正义的精神却是值得赞赏的。

事实上,中国历代都不乏舍生取义、杀身成仁的志士,用他们的头颅和热血诠释了孟子的理念。

孟子相信,世上有很多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,比如道义、尊严,它不仅对有才德的人,对一切人都是更值得追求的东西。

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本心,都有良知。

这种把可贵的品质看作是普通人都能够拥有的东西,而不是圣人的专利,事实上包含有一定的平民意识,是值得肯定的。

因此,孟子希望人们能够明辨是非、体察情理,弄清什么是人最需要、最应该追求的东西,不要因为贪得利益而丧失自己最美好的情操和品质。

这其实是对于社会的一种呼吁。

孟子还斥责了那些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可耻行为。

孟子认为:“万钟则不辨理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?”如果财富的获得是以牺牲人的品格、尊严、正义感为代价,那么追求财富就会变得毫无意义,因为我们拥有财富的目的是要使我们生活得更有尊严,生活得更加幸福,这种认识是十分难能可贵的。

在现代社会里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精神贫乏、物欲横流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。

一部分人缺乏理想,一味贪求物质享受。

为了追求财富,有人良知泯灭,不惜牺牲国家、民族的利益;有人廉耻丧尽,不惜出卖肉体、出卖灵魂、出卖人格。

这种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已被孟子所否定。

孟子“万钟于我何加焉”的追问对于这些人来说,应该是一记当头棒喝。

文章虽然论述的是抽象的理论问题,但却毫无枯燥之感,这得益于作者善于运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做喻,比如用鱼和熊掌来比喻两难的选择,用不食“嗟来之食”来类比不能见利忘义,读来都十分亲切,具有很强的感染力。

再加上作者行文时笔端富于感情,论述时娓娓道来,在平实的语气下有着不容小觑的气势,这些都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
鱼我所欲也(翻译文)

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,鱼我所欲也 (原文和翻译,字词翻译,思想感情)  第3张

你好,翻译文:鱼,是我所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

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

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;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。

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。

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。

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,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。

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 *** 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?按照这种 *** 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不采用,按照这种 *** 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不去做。

由此可见,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。

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,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,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,使它不丢失罢了。

  一碗饭,一碗汤,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,失去它就要死。

(如果)吆喝着给人(吃),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;(踩踏过才)用脚踢着给人家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(不屑看他一眼)。

高位俸禄若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,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!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,为了妻妾的侍奉,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从前为了(道义)宁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;从前为了(道义)宁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从前为了(道义)宁死也不肯接受(施舍),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。

这种行为不是可以停止了吗?(如果不停止的话,)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,即羞恶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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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”?

宁穷死不娶生妻是什么意思,鱼我所欲也 (原文和翻译,字词翻译,思想感情)  第4张

“爱什么,就死在什么上”。

是老舍的一句名言。

而对老舍这句名言的理解,角度不同,认识便会见仁见智。

主要区别大致又二:一是认为说的是“执著”,比如说是热爱一个什么事物,就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,“为了爱、勿宁死”的态度昭然若揭——这种例子,古今中外不少;一是以为说的是“过度”,譬如因为迷恋一种什么而陷得太深,“宁得到、不惧死”的意志坚入磐石——类似案例,古今中外也不乏。

前者有一种心甘情愿赴汤蹈火的气概;后者似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病态?显然,老舍不是古人,其“爱什么,就死在什么上”的名言,与《论语·颜渊》的“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”(“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,既欲其生,又欲其死,是惑也”)从外表上看似有不同,但实质上,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处:即都是在说“过了度”——“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”的意思是:喜爱一个人的时候,总想叫这个人活着;厌恶一个人的时候,就总想叫这个人死掉。

是指极度地、过度地凭个人爱憎情绪对待人。

而读到一篇“郑元绪”写的“读稿笔记”《杞人忧天话迪拜》,其引用老舍的“爱什么,就死在什么上”的名言,写的就是“穷奢极欲”得“过了度”的意思。

“迪拜危机触动了金融家、经济学者和投资商的神经,让他们紧张了一阵。

多数国人只持‘看客’心态……我只担心咱们人类——这个地球的主宰者,是不是要把21世纪变成自己的末日。

因为迪拜在我眼里,等同于一个四字成语:穷奢极欲。

”正如这篇“读稿笔记”所说,上述这条成语,“总是同历代帝王连在一起,无非也就是肉林酒海,还有三宫六院之类”——隋炀帝爱咳嗽,就命一个宫女做他的活痰盂,喉咙一痒,侍立一旁的宫女便赶紧张嘴;北魏元诩称帝其生母胡氏临朝听政,史称胡太后(这一年23岁),正是青春恣肆的年纪, *** 如猛虎,盘踞在胡氏心中,眈眈窥视周围的猎物,不仅 *** 后宫,后来甚至做出了 *** 小叔的丑事;商纣王为了博得宠妃妲己一笑,创造了“炮格之刑”,让有罪的人站在烧红的烙铁之上,直到双脚烤熟直到人烤死;杜牧的《过华清宫》绝句“一骑红尘妃子笑,无人知是荔枝来”,专门抨击了玄宗为博得杨贵妃的欢心,不惜专门开辟了“千里送荔枝”的驿道……自然,史上类似林林总总的“穷奢极欲”的最终结果,无一逃脱了“爱什么,就死在什么上”的必然命运。

说老实话,鄙人之所以一向崇尚“宠辱不惊”的境界,始终忌讳让自我陷入“大喜大悲”情绪当中,刻意自律去与人为善、息事宁人、不走极端,其实就是在注意尽力把握好待人处事的“度”,防止因自恃而陷于那种“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”的悲惨人生境地。

那篇“读稿笔记”《杞人忧天话迪拜》的结尾悲叹:“人类太爱享乐,太爱炫耀,太爱掠夺,太过于贪婪了……”鄙人掩卷陷入遐思:这些热衷于穷奢极欲的人们,一面在近似疯狂般地敛财尽情奢侈,一面又被自己将地球折腾得陷入“进入冰河时期”危机而惶惶不可终日。

一句话:“作孽”!正是《桃花扇》中的一句台词:“眼看他起高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……”